可以。美容损害不同于一般的人身损害,它往往由于美容产品缺陷造成消费者的轻伤、残疾而引起精神上的损害,也包括产品缺陷以外的原因引起的侵害人格尊严、侵犯人身自由等精神损害,因此,美容损害赔偿责任应包括精神损害的经济补偿责任。《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用以下因素确定:
(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侵权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3)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6)受诉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因此,在侵权中,受害者可结合精神损害程度、美容机构的过失程度等要求美容机构进行精神损害赔偿。该问题涉及到的相关文件:《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人身损害赔偿,指的是自然人的生命、健康、身体受到不法侵害,造成伤害、残疾、死亡及精神损害,要求赔偿义务人以财产进行赔偿的侵权法律制度。 根据人身损害的原因,可以分为一般侵权人身损害、特殊侵权人身损害、产品损害、交通事故损害、医疗损害、环境污染损害、高度危险作业损害、饲养动物损害、工伤损害、物体损害和意外事件损害几种类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后续治疗费,是指对损伤经治疗后体征固定,而遗留功能障碍确需再次治疗的,或伤情尚未恢复需第二次治疗所需要的费用。虽然相关法律规定,赔偿权利人可以等后续治疗费实际发生后另行。但是为了不徒增诉累,对于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请求赔偿。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受害人提出的后续治疗费用,我一般会建议受害人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后续治疗费进行评估。因为,如果没有确切的依据,会认为受害人主张的后续治疗费没有实际发生,让受害人在实际发生后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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