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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返聘个人所得税怎么计算

周* 云南-怒江 社保纠纷咨询 2024.04.02 17:09:48 395人阅读

退休人员返聘个人所得税怎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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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关于退休人员复职雇佣的个人所得税计税方式,可以遵循以下步骤进行准确计算:
首先要明确所得性质:
在确认退休人员就业收入时,通常将其归类于“工资、薪金所得”类别。
其次测算应纳税所得额:
将退休返聘人员的代通知金收入与起征点(我国目前为每月5,000元)相抵,得出应纳税所得额。
若是返聘员工另有其他收入来源,例如养老金、补贴收入等,同样应当将这些额外收入纳入个体总收益之中。
接下来进行税额核算步骤:
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款等于应纳税所得额乘以相应税率后再减去速算扣除数。
然后考虑扣除项目因素:
这其中包括税法规定的每人每月可进行的相关减除费用;以及非工资、薪金所得项下的各项收入。
此外,还需扣除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工会会费以及政府特殊津贴等各类费用。
宽容税率及速算扣除数问题:
应按照百分比从3%直至45%的超额累进制税率计算应缴税额。
在此过程中,具体税率的选择将由应纳税所得额决定。
值得大家注意的是,退休人员领取的退休工资为免税范畴,只有在退休之后重返工作岗位并继续领取返聘工资时,才需要根据该种实体收入来计算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所得征收的一种税。个人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

2024-04-02 17:23:32 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什么是返聘 返聘即离退休人员的再次聘用,因为退休员工不属于劳动部门管理,不能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所以聘用离退休人员不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28条执行。离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如果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案范围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予受理。 二、退休后又返聘应该要怎么扣税 我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20〕382号)规定,“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由此,退休返聘人员需要先减除相关费用后,再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税。 三、退休返聘人员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退休人员再任职界定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20〕526号)文件规定:“退休人员再任职,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受雇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协议),存在长期或连续的雇用与被雇用关系; (二)受雇人员因事假、病假、休假等原因不能正常出勤时,仍享受固定或基本工资收入; (三)受雇人员与单位其他正式职工享受同等福利、社保、培训及其他待遇; (四)受雇人员的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 此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退休人员再任职界定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20〕526号)第三条中,单位是否为离退休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再作为离退休人员再任职的界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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