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法律咨询 > 云南法律咨询 > 大理法律咨询 > 大理社保纠纷法律咨询 > 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间找到工作了怎么办

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间找到工作了怎么办

周* 云南-大理 社保纠纷咨询 2024.04.03 15:35:14 318人阅读

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间找到工作了怎么办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其他人都在看:
大理律师 劳动纠纷律师 大理劳动纠纷律师 更多律师>
咨询我
地区:四川-成都

解析:
依照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失业者获得失业救济金之时,若彼等成功寻得新的就业机会,则失业救济金的发放便会随之停止。试想,如果失业人员在享受失业保险救济金期间成功实现再就业,那么他们应当迅速向当地负责提供失业保险服务的经办管理机构递交书面申请,申请终止其领取失业保险救济金的权利。该经办机构在收到此类申述后,将会暂停发放其余未发放的失业保险救济金(退役的失业保险金期限仍将予以保留),因为只有如此,新增用人单位才能够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而失业者本人也不会涉及欺诈行为,从而避免被追究骗取失业保险基金的法律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遇不可抗力或自身方面存在影响额领取问题时,失业者们有义务及时向经办机构如实交代情况,以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如果他们有意隐瞒、拒绝返还,劳动和保障行政主管部门有权依据相关程序将此情况上报处理,甚至可对其处以500元人民币以上至1000元人民币以下不等的罚款;如果情节较严重,可能触犯刑法的,司法系统亦会介入调查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最后,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如果有人冒充失业者领取失业救济金,一旦被我们的监管机构查证属实,非但已领取的失业救济金必须要求归还,我们还会在此基础上处以高额的罚款,罚金数额为两倍以上至五倍以下。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七)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2024-04-03 15:38:11 回复

失业保险金不是退休后领取的,是在失业状态下才能领取的。被保险人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自愿性失业;
2、本人及单位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连续缴费满一年以上;
3、进行失业登记;
4、有求职要求并接受职业介绍和就业指导。职工失业时,按以下程序申领失业保险待遇:  申领失业保险待遇,需在失业或劳动争议结案后六十天内,填写《失业待遇申报表》,并携带小一寸彩照两张、失业证明、户口簿(属干部、固定工身份的职工还须带个人档案)复印件来待遇计发科办理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手续。同时还需到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办理失业登记。

没有解决问题?一分钟提问,更多律师提供解答! 立即咨询
优质咨询 热门知识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律师认证

律师三重认证,为您找到更真实、更可靠的律师!

点击查看
律师诊断

免费享受最专业的问题诊断分析方案!

免费体验
  • 用户 ****评价孟凡永律师:

    谢谢孟律师解答,感谢

    综合评分:5 江苏-徐州
  • 用户 ****评价徐正杨律师:

    专业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 用户 ****评价王兆阳律师:

    真实可靠

    综合评分:5 江苏-南京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

想获取更多劳动纠纷资讯

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