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抓错人后,还把当事人关进了,当事人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或当地检-察院控-告。 《警-察法》 第二十二条 人-民-警-察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参加非法组-织,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参加罢-工;
(二)泄-露国-家秘密、警务工作秘密;
(三)弄虚作假,隐瞒案情,包庇、纵容违法犯罪活动;
(四)刑-讯逼供或者体-罚、虐-待人犯;
(五)非法剥夺、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搜-查他人的身-体、物品、住所或者场所;
(六)敲-诈-勒-索或者索取、收受-贿-赂;
(七)殴-打他人或者唆使他人打人;
(八)违法实施处罚或者收取费用;
(九)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请客送礼;
(十)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或者受雇于任何个人或者组-织; (十一)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义务; (十二)其他的行为。 第四十二条 人-民-警-察执行职务,依法接受人-民检-察院和行政监察机-关的监-督。 第四十三-条 人-民-警-察的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的执-法活动进行监-督,发现其作出的处理或者决定有错误的,应当予以撤销或者变更。 第四十四条 人-民-警-察执行职务,必须自觉地接受社-会和公-民的监-督。人-民-警-察机-关作出的与公-众利益有直接有关的规定,应当向公-众公布。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的主管,不得替在押人员购买东西携带入所,否则,就是违法行为。 法律链接:《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应当教育工作人员严格执法,严守纪律,向人民检察院报告监管活动情况。 附:《关于切实加强在押人员消费管理的通知》三、一律禁止自费加餐。财政部、公安部已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财行[2009]132号),要求各地重新核定在押人员伙食费金额标准,并每年随物价等因素的变化适时调整。2010年以来,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先后2次重新核定了在押人员伙食费金额标准,已基本达到规定的实物量标准。公安部监管局再次强调,所有一律禁止自费加餐。对在押人员因患病确实需要增加营养的,由调剂安排,不得收费。各级公安监管业务指导部门要加强督导,凡发现自费加餐的,当年度等级评定该所不达标,并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想获取更多刑事辩护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