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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四川-成都
解析:
关于彩礼及嫁妆的归属问题,具体情境应当进行个别对待。通常而言,彩礼应属女方所有,然而在符合以下任一前提条件的情况下,便需要退还给男方:
1、男女双方尚未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手续;
2、虽然已经完成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是并未能真正共同生活;
3、男方在婚前支付彩礼,导致自身生活出现严重困难。至于嫁妆,若系在领取结婚证之前赠予,则视为女方的个人财产,男方无权予以分配。反之,如果是在领取结婚证之后赠与的,并且没有特殊约定,那么在离婚之时,双方可协商决定如何公平地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2024-05-03 09:56:00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