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如下, 不清楚,去单位咨询。 ★ 关于五险一金的论述:
1、五险一金是指用人单位给予劳动者的几种保障性待遇的合称,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在职职工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为“应当缴纳“项目,法律上应当即为必须,同时缴纳也表现出这是一项义务。
2、根据《劳动法》和《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明显具有国家强制性的特点,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拒绝承担该项法定义务。 3,社会保险的缴纳是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来承担的,其中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是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承担的,生育险和失业保险是由用人单位承担的,其中养老保险用人单位需要承担13%,劳动者需要承担8%,医疗保险用人单位承担6%,员工个人承担2%,失业保险用人单位承担2%,员工个人承担1%; 4,对于单位拖缴五险一金的,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可以主张补缴五险一金,也可以向当地的社保部门进行投诉,由当地的社保征收机构责令用人单位限期缴纳或补足。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补缴社保费的,社保征收机构可以向以银行或其银行查询其银行账户,并可申请县级以上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保费,书面通知开户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征收机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按照相应岗位辅助履行下列职责:
1、治安巡逻检查、卡口值守、接处警、维持大型公共活动以及突发案(事)件现场秩序、现行违法犯罪嫌疑人的扭送、纠纷调解、治安宣传教育等警务活动;
2、疏导交通,劝阻、查纠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维护交通事故现场秩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等警务活动;
3、社区管理、特种行业管理、养犬管理等公安行政管理活动;
4、信息采集、数据统计、文字记录等警务活动;
5、专业技术、后勤等警务保障活动;
6、公安机关确认的其他辅助性警务活动。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解答是,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事业单位是属于公益性的单位,提供的一般是社会公共报复,所以是不能参与营利活动的承包工程的。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
第十八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索贿、、行贿、介绍贿赂、挪用公款的
(二)利用工作之便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三)在公务活动或者工作中接受礼金、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
(四)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内幕信息谋取利益的
(五)用公款旅游或者变相用公款旅游的
(六)违反国家规定,从事、参与营利性活动或者兼任职务领取报酬的
(七)其他违反廉洁从业纪律的行为。
有前款第
(一)项规定行为的,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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