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赠与合同已然得到了全面和有效的履行,通常情况下是无法进行自由撤回的。
但在极少数且特定的法定撤销情况发生时,这种法律禁止便不再适用。
这些法定撤销情况具体包括:
第一种是受赠人严重侵犯赠与人或赠与人的直系血亲或旁系最近亲戚;
第二种则为义务接受赠与的一方从道德和道义上对赠与人负有赡养责任却未履行,导致失去对赠与人的实际关注与照料;
最后一种情形则是受赠人未能履行双方所签订的赠与合同中明确规定的相关义务。《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