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之规定,【假冒注册商标罪】规定: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类或类似商品、服务项目中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标识的行为,若情节严重者,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
若情节特别严重者,则将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的罚金责任。《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
【假冒注册商标罪】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