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于雇主对雇员之责任的规定如下:
若雇员在提供劳务服务的过程中致使他人遭受损害,则该赔偿责任应由雇主义务所负担,然而如果雇员之行为系属故意或重大过失,那么雇主在承担赔偿责任之后有权向雇员进行追偿;
在此情形下,倘若损害乃第三方所导致,那便可由雇员请求第三方承担相应的责任,亦可向雇主提出一定程式上的补偿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
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