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面临未婚生育子女而并无婚姻关系的状况时,若最终选择分道扬镳,抚养费将由未直接承担养育责任的那一方来支付。
这与已婚子女所享有的待遇相同,都是按照非直接抚养方每月收入总额的20%到30%之间进行计算的。
然而,具体金额可以依据子女的实际需求、父母双方的经济承受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和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第五十条
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