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对于侵害商业信誉犯罪的量刑标准具体规定如下:
凡故意损害他人商业信誉与商品声誉者,必须受到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法律制裁,同时处以罚金或单独进行罚款处罚。
所谓“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即是指故意捏造并广泛传播虚构的事实,恶意损害他人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给他人带来重大经济损失或者具有其它严重恶劣情节的违法行为。
《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给他人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