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赔偿责任的分配往往可以揭示出当事人的责任大小。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交通事故的责任区分通常可被划分为全责、主责、同责、次责以及无责等多个类别。
其中,若有一方需要承担起全部的赔偿义务,而另一方并不需要负担任何责任,那么便可将此认定为赔偿法中所规定的全责,进而认定另外一方确实不负有任何责任。
假如有一方需要负责赔付超过百分之五十的赔偿损失,那么这也就意味着其在该事故中的责任划分情况应当被视为主要责任,而对方则应承担次要责任。
至于当双方各自承担了一半的赔偿责任时,我们便可以认为此次事故的责任划分情况是双方均需承担同等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