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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么是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

    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是指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以及有关监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的工作人员,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的信息,违反规定,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证券、期货交易活动,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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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犯罪客体。该罪与内幕交易罪相似,侵犯的客体都是国家对证券交易管理制度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行为人利用未公开信息优势进行信息不对称的交易,不仅是违反信息披露制度的行为,也是违反证券市场的交易公平基本原则的行为。证券市场上的各种信息是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的基本依据,投资者对信息了解、掌握和运用的程度,直接关系到自身的利益,利用非公开信息交易虽然在程序上与正常的交易程序相同,也是到市场上公开买卖证券,但由于一部分人利用未公开信息,先行一步对市场做出反应,因此,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与内幕交易一样都直接违反了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和诚信原则,严重损害了广大投资者利益。

    二、客观要件

    犯罪的客观方面。该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的信息,违反规定,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证券、期货交易活动,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

    犯罪主体。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二是有关监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的工作人员,这里“有关监管部门”包括证监会、银监会和保监会等;行业协会包括证券业协会、银行业协会和保险业协会等。

    四、主观要件

    犯罪主观方面。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的主观方面应当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未公开信息,而积极利用此信息进行证券交易或者明示、暗示他人进行相关交易。过失不构成该罪,如犯罪主体不慎将未公开信息泄露,导致信息获取者进行证券交易,则不能按暗示他人进行证券交易来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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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认定

    一、“未公开信息”的认定问题

    根据刑法对利用未公开信息罪罪状的描述,具备主体资格的人员“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信息”,从事非法交易活动,情节严重的,构成该罪。该条文采用了排除性的方式,把内幕信息以外的适格主体利用职务便利所获取的信息都列入了本罪未公开信息的范围。概念的外延无限广泛,而概念的内涵却是空白,这就为司法实践中如何判断是否该罪应规制的未公开信息带来困难。

    从立法目的和该条款与其他条款相协调性出发,“其他未公开信息”应从以下几方面认定:

    第一、应与内幕信息具有同等市场价值。既然法条在定义中引用了“内幕信息”的概念,说明该等信息对于金融市场具有与内幕信息同等的重要性,利用该“其他未公开信息”的行为与利用内幕信息交易行为具有大体同等的社会危害性。内幕信息是对证券期货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同样“其他未公开信息”也应该是对市场有重大影响,能够影响相关证券期货特定交易品种价格变动的重大信息。

    第二、应与内幕信息具有同样的尚未公开的特征。内幕信息是法律要求以特定方式特定时间公开的信息,内幕信息在公开以法定形式披露之前属于保密信息。“其他未公开信息”虽然法律并不要求以特定方式披露,但根据市场交易规则和交易行为性质,该信息只能由特定人员知悉,由交易行为在市场中逐渐释放。利用职务便利知悉“其他未公开信息”的人员有义务保守秘密,不得利用和泄露。

    第三、“未公开信息”是内幕信息以外的信息,是不属于内幕信息的信息。内幕信息一般是指证券的公开发行者即上市公司的重大事件或重大经营管理信息,《证券法》第75条以列举加概括的方式作了明确规定。“未公开信息”仅指除此之外的影响证券价格的重大信息。

    第四、“未公开信息”具有时效性。未公开信息应是指未公开信息形成之后,即影响资本市场价格的重大投资决策等已经最终确定,至该信息在资本市场释放前的信息。在此时间内未公开信息具有保密性。

    二、违法所得如何认定的问题

    违法所得对于利用未公开信息罪来说,既是判断是否情节严重的重要依据(决定是否构成犯罪),也是判处罚金的数额依据(一倍以上五倍以下),还影响着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范围内刑期长短的裁量。而且违法所得对内幕交易罪、泄露内幕信息罪有着同样的意义。

    司法机关在确定违法所得的金额时,均是按照行为人利用未公开信息买入和卖出相关证券品种的价差来计算。

    一是此种计算方法可能放纵犯罪行为。行为人在利用未公开信息买入股票后,如果遇到股价下跌的市场行情就可能亏损而没有违法所得,尤其是买入和卖出时间相隔较久容易出现亏损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就无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而实际上行为人由于先于公司买入其亏损价格肯定低于公司的亏损价格,行为人也是获益的。而且根据刑法180条的规定,该罪名的成立并不以行为人获利为前提,只要行为人实施了利用未公开信息进行了交易行为,情节严重的就构成犯罪。实践中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部门对未赢利的违法犯罪行为未予追究,就是这种计算方式的必然结果。如此处理有违法律的规定。

    二是此种计算方法忽略了利用未公开信息卖出的行为。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的行为不仅包括买入行为,还包括利用未公开信息的卖出行为。

    三是此种计算方法不符合违法所得这一法律概念的本义。刑法上所谓的违法所得应是指犯罪行为所直接导致的行为人的获利,即犯罪行为和违法所得之间应具有直接的因果关系。而行为人利用未公开信息买入后至卖出前证券价格的变化,掺杂了市场变化、送配股等多种因素,往往不是犯罪行为一个因素导致,甚至和犯罪行为无关联。行为人在基金公司卖出后仍持有该股票,则该股票在基金公司卖出后的增值与否与犯罪行为无关或部分无关。

    四是此种计算方法不符合法理。该罪名规范的是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的行为,一旦该行为实施,即应由刑法180条予以规范,但采取此方法,该利用未公开信息的行为是否应予刑法规范还要看行为人何时卖出股票及以何种价格卖出股票,卖出后获利则构成犯罪,卖出后亏损则不构成犯罪。卖出行为及卖出的时机左右着犯罪行为是否被追究,切断了犯罪行为和刑事处罚之间的必然性。

    鉴于上述原因,违法所得额应区分买入和卖出两种情况分别计算:

    1、如果行为人利用未公开信息买入证券,计算违法所得,应以行为人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买入的平均价格与未公开信息所属的投资机构买入同一只证券的最高价格之差,再乘以行为人买入的总股数来计算。即违法所得额=(机构买入的最高价-行为人买入的平均价)X行为人买入的数量。

    2、如果行为人利用未公开信息卖出证券,计算违法所得额应以行为人卖出的平均价与公司卖出同一只证券的最低价之间的差额,再乘以行为人卖出的总股数来计算。即违法所得额=(行为人卖出的平均价-机构卖出的最低价)X行为人卖出的数量。

    行为人利用未公开信息买入和卖出证券按上述方法计算的获利的总额,即为违法所得额。

    上述计算方法同样适用于内幕交易罪,并且同样适用于证券市场和期货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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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量刑标准

    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以及有关监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的工作人员,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的信息,违反规定,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证券、期货交易活动,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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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立案标准

    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以及有关监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的工作人员,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的信息,违反规定,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证券、期货交易活动,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 证券交易成交额累计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 期货交易占用保证金数额累计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三) 获利或者避免损失数额累计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四) 多次利用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信息进行交易活动的;

    (五) 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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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法条及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三十六条 [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刑法第一百八十条第四款)]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以及有关监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的工作人员,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的信息,违反规定,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证券、期货交易活动,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 证券交易成交额累计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 期货交易占用保证金数额累计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三) 获利或者避免损失数额累计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四) 多次利用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信息进行交易活动的;

    (五) 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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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1 02:00:00

专利授权公开有哪些权益

最近回复:

解析:专利权人乃是享有专利权之主题。专利权人涵盖了专利权所有者与持有人两部分人群,前者可由公民、集体所有制单位、外贸公司以及中外合资企业构成。而持有人则限为全民所有制单位。专利权人所享有的权利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1.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的权力;2.禁止他人实施其专利的权力;3.请求法律保护的权力;4.转让专利权的权力等等。值得注意的是,专利权人应自被授予专利权之日起,每年按时缴纳相应的年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摘要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依赖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人应当在专利申请文件中说明该遗传资源的直接来源和原始来源;申请人无法说明原始来源的,应当陈述理由。

2024-05-11 01:55:00

门未锁进入他人住宅算私闯民宅吗

最近回复:

解析:擅自闯入他人住所,无疑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在治安管理方面,所谓的“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是指,行为人为满足个人目的或者无合法依据地径直步入住宅,或者在被要求离开时拒绝退出的行为。这种行为对社会公共利益产生着严重的威胁,因此对于“非法侵入他人住所”这一行为的法定起点处罚标准就是拘留,告诫所有的违法者,他们所犯的罪行必须包含更为显著的主观恶意以及巨大的社会损害性。然而,并不是每一次未经过许可就进入住宅或者拒绝退出的行为都会被视为触犯了治安管理法规中的"非法侵入他人住宅"这一条款。根据国家相关法律的规定,对于这种行为的处罚标准如下列示:首先,对于"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行为者,公安机关可予以拘留十天至十五天不等的行政惩罚,同时还可以进行罚款,最高金额为五百元人民币,最低金额则为二百元人民币。其次,如果情节较为轻微,那么公安机关将给予五天至十天不等的拘留处罚,同时也会进行罚款,最高金额为五百元人民币,最低金额则为二百元人民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一)情节特别轻微的;(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三)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四)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五)有立功表现的。

2024-05-11 01:52:00

未经同意转岗是否合法

最近回复:

解析:企业若欲对员工调岗,员工如对此表示反对,这一行为在法律上视为合法权益。因此,企业若欲调换员工的工作岗位,应当先与该员工就此事达成一致意见,共同签署相关的《劳动合同变更协议》。若员工不愿意接受本次工作岗位的变动,企业也不得以此作为员工被解雇的理由。但是,如果该员工无法胜任当前的工作岗位,那么企业有权利对其工作岗位进行调整或提供相应的培训机会。若经过上述措施后,该员工依然无法胜任工作,企业可以依法解除与其之间的劳动关系,但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前一个月向员工发出书面通知,同时还需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2024-05-11 01:48:00

道路交通安全法未挂车牌处罚具体规定是什么

最近回复:

解析:对于机动车未能悬挂车牌上路的行为,法律的处罚力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会对车辆实施暂时扣押,罚款金额则为人民币20元至200元不等,同时还需扣除驾驶员12分之多的驾照分数。其次,若驾驶员随身携带着驾驶证与车牌照,则只会受到罚款以及相应积分的惩罚,而无需被扣留车辆。关于如何办理车牌,其详细步骤如下:首先,需要获得车辆的合格证书,这是车辆上牌过程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其次,妥善保管购车时开具的三联发票;再次,缴纳车辆购置税,并取得正副税本;接下来,准备齐全各类证件;然后,前往车管所进行车辆登记并接受检查;接着,挑选心仪的车辆号牌号码;最后,完成缴费手续后耐心等待领取车牌。至于车辆年检的流程,具体步骤如下:首先,准备好年检所需的各项资料,如行驶证、车主及其代理人的身份证以及身份证复印件等;其次,抵达检测场后,进行车辆外观的全面检查;再次,缴纳相关检测费用,并将相关信息录入系统;随后,车辆进入线上检测环节;紧接着,由总检验员进行审核;最后,审核通过后,即可领取到年检合格的车标。综上所述,机动车未悬挂车牌的行为将被处以12分的扣分以及200元的罚款。机动车号牌是机动车上路行驶的法定证件,没有悬挂车牌是无法合法上路的。此外,针对未悬挂或未按规定安装号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等违法行为的记分标准也从原来的6分提升到了12分。因此,我们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相关法规,如果自身无法正确处理相关问题,可能会导致自身权益受损。另一方面,车牌的使用在维护交通秩序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我们应该积极履行相关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号牌。

2024-05-11 01:48:00

帮信获利15万罚金多少

最近回复:

解析: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如若涉及“帮信罪”,且个人通过该行为获取了高达十五万元人民币的利益,那么在司法机构正式立案后,涉案人员将会面临刑事审判。具体的审判结果可能因罪行程度、作案手法及其他因素而异。这里需要明确的是,如果涉及为他人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犯罪活动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协助服务,并且情节严重的话,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还需承担罚金的处罚。此外,如果为他人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犯罪提供技术支持等帮助,且犯罪金额达到了一万元人民币的五倍以上,那么也应追究其相应的刑事责任。关于“帮信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犯罪主体方面,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也就是说,只要年满十六周岁即可成为犯罪嫌疑人;其次,主观方面要求必须是故意为之,即明知自己正在为他人实施的信息网络犯罪提供帮助;再次,本罪所侵犯的客体为国家对于正常信息网络环境的管理秩序;最后,客观方面则表现为为信息网络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等服务,且情节严重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2024-05-11 01:46:00

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有哪些特殊规定

最近回复:

解析: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所特有的各项要求包括:首先是必须实行教育、感化与挽救的方针政策,并且应始终秉承着教育为主导、惩罚为辅助的基本原则进行处理;其次,如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均未委托辩护律师,法庭则应该强制性地指派专人担任辩护工作;再者,法庭在采取逮捕等措施时,应对其施以严格限制;最后,当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或被告进行审讯以及审判的过程中,法庭必须通知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到场参与。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七条对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应当保障未成年人行使其诉讼权利,保障未成年人得到法律帮助,并由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承办。第二百七十八条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2024-05-11 01:44:00

信用卡20万逾期利息怎么计算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最近回复:

解析:若持卡人未能依照合约要求于到期还款日前完成上期账单最低还款额的偿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发卡行将按照未偿付部分最低还款额的百分之五征收相应的违约金,最低罚金标准为人民币十元或者美元一元。其次,便是利息费用,这也被称为罚息,具体可分为全额罚息与未还清罚息两种情况。简而言之,如果您未能在最终还款日期限内履行还款义务,那么您当期账单中的所有消费金额将自刷卡之日的次日开始,每日按照千分之零点零五的比例计算并收取利息,直至全部结清为止。信用卡逾期利息的计算方式为:上月消费总额乘以逾期天数再乘以千分之零点零零零五。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2024-05-11 01:43:00

酒后持刀行凶未遂会被追责吗

最近回复:

解析:在实践中,串通投标且在其过程中进行结尾跟进将被视为严重犯罪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具体而言,串通投标涉及到投标人之间互相串通投标报价,以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利益为目的;或者是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串通投标,以损害国家、集体以及公民的合法权益为手段,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将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罚,同时还可能会被处以罚金。这是针对已经完成的串通投标行为所设定的处罚标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尚未完成的串通投标行为,可以参照已完成的行为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2024-05-11 01:37:00

提单的法律性质及其在国际贸易中的作用

最近回复:

解析:海运提单具有双重性质,既可被视为货物接收的有效凭证,以证明货物已经收取;其二,海运提单亦可被视为一份具备法律效力的运输契约证明文件,它清晰地公示了承运人和托运人间所订立的运输合同规范条款;此外,海运提单还可被视作货物权利归属的确切依据,凭借持有海运提单,便有法定权力向港口提出货物提取请求。在未来可能出现的争议中,海运提单无疑将成为证明运输合同关系真实存在的关键性证据之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七十一条提单,是指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提单中载明的向记名人交付货物,或者按照指示人的指示交付货物,或者向提单持有人交付货物的条款,构成承运人据以交付货物的保证。

2024-05-11 01:31:00

开设网络上赌博获利4万会受到什么处罚

最近回复:

解析:因从事网络赌场活动而获取利润高达四万元,则构成了开设赌场罪行;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此类犯罪将面临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制裁,同时还需缴纳罚金。对于那些以营利为主要目的,组织大规模的赌博活动或将赌博作为其职业的人士,倘若被发现将受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惩罚,并且同样需要缴纳罚金。对于那些开设赌场的行为,将受到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严厉惩处,同时也需要缴纳罚金;若情节严重者,将面临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更重处罚,以及相应的罚金。此外,如果是组织中国公民参与到国(境)外的赌博活动中,且涉及金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话,那么将按照上述条款进行处罚。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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